
你好,漂泊者!
为了让漂泊者能够放心创作,让更多优质内容得以呈现,我们编写了本指引。请漂泊者阅读本指引,并在同人创作过程中遵守本指引内容。请特别注意:库洛游戏对《鸣潮》及其相关素材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这些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转移或共有。同时,所有同人作品及周边均不体现官方立场,任何创作、宣传、推广和销售行为(无论是否申报)仅表示库洛游戏不会追究其侵权责任,不代表获得任何知识产权授权。
本指引为1.1版本,自2025年【10】月【13】日起发布并生效,此前发布的《鸣潮》同人创作指引1.0即行废止。本指引将持续更新,请持续关注最新内容。

一、适用对象
1、本指引适用对象为个人创作者,以及以创作同人作品为目的、非营利性质的同人社团。
2、公司、工作室或其他商事主体不适用本指引,如需进行相关同人创作,请另行按照本指引末尾载明的联系方式获得官方授权。
二、定义解释
(一)同人作品
指同人创作者在本指引范围内基于官方素材进行二次创作所形成的、体现同人创作者自己的创意或观点的独立作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等。
(二)同人周边
指基于同人作品设计、制作并生产的周边产品。
三、同人作品、同人周边的创作与宣传推广规范
(一)创作核心要求
1、独创性原则:同人创作者需在遵循本指引的前提下进行非商业目的创作,作品应通过个性化创意、观点或表达,形成与官方素材有明显差异的内容。
2、禁止行为:创作内容不得直接使用、轻微或局部改动、描改、临摹官方素材,不得创作或者制作与库洛游戏官方周边或衍生品相同或近似的内容、产品。
(二)创作与宣传推广规范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2、禁止用于宣传宗教、政治或其他非展示游戏内容相关的目的。
3、不得损害库洛游戏及《鸣潮》品牌形象与利益。
4、不得用于宣传任何第三方的商品和服务。
5、不得侵犯他人名誉、知识产权等权益。
6、不得将《鸣潮》及其同人作品、同人周边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等。
7、必须清晰表明二创性质,严禁使用任何暗示是官方授权、存在官方合作或正版属性的表述。
四、同人作品、同人周边的申报制度
(一)无需申报的情况
1、仅用于非商业用途、不涉及任何财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的同人作品、同人周边,无需申报;
2、同人创作者不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同人作品、同人周边,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申报:
①销售的同人作品、同人周边具有独创性,与官方素材有明显差异,且不属于手办雕像类制品;
②销售的主体不属于公司、工作室或其他商事主体;
③单品销售数量累计不超过300件(含300件)。
如果同人创作者希望备案,也可按本指引载明的申报流程和方式进行备案。
注意:手办雕像类制品仅允许用于免费展示、同好交流或赠送,目前暂不开放任何性质的销售豁免。
(二)需要申报的情况
除了无需申报的情况之外,同人创作者需通过填写申报表并发送至申报邮箱【tr@kurogame.com】的方式进行申报,邮件主题格式为“鸣潮-同人创作申报-创作人员姓名”。在获得库洛游戏书面同意后,才可制作、宣传、销售同人作品及周边。如同人创作者在【30】日内未收到库洛游戏回复,应视为未通过申报。
申报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qMf7pgFfX-BvNWuzU-7QA 提取码: tpx7
五、违规处理
1、若违反上述内容,创作者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库洛游戏有权要求下架违规内容、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已通过申报的内容若违规,申报立即失效。库洛游戏有权对违规行为及相关创作、宣传、推广和销售活动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如对本指引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邮箱为【tr@kurogames.com】。若发现任何违反本指引的行为,也欢迎通过前述邮箱向我们反馈。
我们希望漂泊者可以遵守本指引的内容,同时尊重、遵守其他平台及展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共同维护同人市场、同人文化的良好环境!随着同人创作环境的不断变化,我们也将根据现实情况不断改进,持续修改和完善本指引,再次感谢各位漂泊者的关注和支持!
七、FAQ
Q1:哪些是官方素材?可以使用与其他第三方合作的素材进行创作吗?
A1:官方素材指库洛游戏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鸣潮》系列作品已公开发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角色名称、角色造型、故事架构、画面、音乐、游戏立绘、道具、场景、模型等游戏内素材,海报、KV、CG动画等官方宣传物料,官方周边及其他衍生品素材等,但不包括第三方授权内容(例如与其他品牌或IP联动的第三方素材)。涉及第三方授权内容时,需自行获取第三方授权并遵循其创作指引(如有)。
Q2:能否使用未公开的泄密内容、解包内容等进行同人创作?
A2:严禁使用官方未正式发布的素材进行同人创作。所有创作需基于《鸣潮》已公开发表的官方内容,使用泄密或解包内容进行创作涉及侵害库洛游戏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同人创作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库洛游戏有权追究侵权行为。
Q3:在第三方平台(例如抖音、淘宝等)开设店铺售卖《鸣潮》周边,是否符合同人创作指引?
A3:本指引适用对象明确排除商事主体,如各类工作室(含个体户)、公司等,仅适用于个人创作者及非营利性质同人社团。我们希望创作者基于对《鸣潮》的热爱和兴趣进行创作,核心目的是表达个人创意、分享观点、开展同好交流,而非以盗版、营利为核心驱动力。因此,若希望以营利为目的开设店铺售卖《鸣潮》周边,则必须事先获得库洛游戏的正式书面授权,否则属于侵权,库洛游戏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Q4:申报同人周边需提供哪些材料?
A4:1、创作人员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2、二次独创证明或授权证明(如首发平台链接及该平台账号的归属证明;若为个人绘制作品,需提供原始文件;若为私人约稿作品,需提供约稿证明);
3、本次申请授权的角色;
4、本次申请授权的周边品类、销售定价、预期销售数量;
5、本次申请授权的稿件内容(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6、销售渠道:线上销售渠道需提供销售平台、店铺名称、店铺链接、店铺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线下销售渠道仅限线下展会个人摊位(含寄售),需提供展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开展天数、展会主题等。
Q5:关于cos服装、道具的制作,是否需要提交申报?
A5:考虑到cos服装、道具需尽可能还原游戏角色,我们理解此类同人制品的制作需使用官方素材,因此暂不对此类制作行为加以限制。为了鼓励各位玩家对角色的热爱,让大家能更自由地通过cosplay展现这份热爱,此类同人制品暂无需申报。同时,制作cos服装、道具时需遵循角色原设,贴合角色形象;在销售或宣传时,需清晰标注角色的出处及角色名称。
Q6:关于单品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A6:“单品”指的是具有同一表现形式的制品。若制品以同一形式呈现(如徽章),无论其采用的材质、制作工艺有何差异,均视为同一种单品,需合并计算销量与金额。若基于同一二创作品衍生出不同品类的制品(如将同一二创插画分别制成徽章、色纸、立牌等),则这些不同品类的制品分属不同单品,可分别计算销量与金额,并分别进行申报。
Q7:通过申报的同人作品/周边,是不是代表官方认可了该同人作品/周边的质量?可以放心购买吗?
A7:申报通过仅表明库洛游戏不会追究其侵权责任,不代表认可作品的设定和品质,也不代表认可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人创作者仍需确保作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本指引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独创性原则、禁止直接使用官方素材等规定。若作品因设定、品质或第三方权益问题引发纠纷,相关责任仍由同人创作者自行承担。
Q8:同人周边的售后服务由谁负责?
A8:同人周边的生产与销售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若出现产品质量争议、退换货纠纷或其他售后问题,由同人周边的创作者、生产者及销售者依法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义务及赔偿损失等。库洛游戏不承担任何与同人周边相关的售后责任,亦不为此类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库洛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